殷雄小传(三)
工艺美校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家乡邻县建阳。这是建阳地区行署所在地,再由人事局分配到建阳地区司法局。司法局在当时刚成立不久,是继公、检、法后的另一司法机构,但它的职能主要是法制宣传,其他还有公证律师科、调解科等,随后增加了劳改科,下面分管着教养所和监狱。我的主要工作就是每月出一期的宣传橱窗,这个橱窗有
1984年,工作期满两年,我准备了报考材料寄往杭州。4月,接到浙江美院的考试通知,只身前往杭州。当时住在位于西湖边的浙江省司法厅招待所,早晨沿着西湖步行至同在西湖边的南山路美院。在此之前,拿到由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考试的证明还是费了一番周折,因去意已决,科长出于尊重年轻人选择的出发点表态同意,由于他的资历在当时的司法局一言九鼎,使原本和单位已呈僵持的状态变得顺畅。7月初参加高考。此前几年美术院校文化科目的考试都是由各招生学校单独出卷,科目也只有语文和政治,数学为参考分。自1984年起统一参加全国高考。
8月收到浙江美术学院油画系的录取通知。至此,我明白我的生活已开始改变,我将进入一个全新的、也是期盼已久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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