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批评文章,习惯性地出现这样的语句—— “我认为” 、“根据我的理解” 、“在我的研究与思考中”
、“我确信” ,云云。
这个“我”究竟是谁?仅仅是作者,拟或是作者代表的大多数?
当代书法批评,汲取现当代思想资源与价值观念,对于个性美感经验越来越重视,在对书法现象、书法家个案、书法史的研究中,不无自信地敞开心扉,坦诚表达一己的观点,把森严的学术,带入个人的情感之中。
书法批评需要多元化。在二十一世纪,我们通过检讨以往的思考方式和学术行为,明白了书法批评与批评家应该具有独特的审美体验,追求独特的风格,强调个人的艺术感受和阅读印象,重视经验和实证的意义。
书法批评无限度地与意识形态联系起来,甚至夸大民族意志,把书法置于不恰当的地位,自然导致理论的空洞,逻辑的混乱,结果的虚弱。对于书法批评而言,这种现象当然需要警惕。
“风格就是人” 。杜绝书法批评的空洞僵硬,使艺术分析更加自然、客观,没有批评家审美体验的参与怎么能行。因此,我们高兴地看到,当代书法批评家理直气壮的直抒胸臆,把自己对书法艺术的些许理解和点滴体验,光明正大地表达。论述的观念和推理的方式,系于批评家一身。书法的本体意义,维系着书法家的创造,也存在于流通、欣赏、感受、批评的过程。一方面,批评家需要在书法作品本身寻找灵感,一方面,书法作品又在批评家的思想中升华。书法作品是客观存在,书法批评则是主体性阐释。批评家谈书法,也是谈自己。
“我”是谁?“我”就是书法批评的价值与意义。当我们越来越重视书法批评的个性色彩和主体意识,越发感到“我”的不可或缺,“我”的可望可及,就明白了书法批评的价值。
以我看来,“我”的介入,重要一点是书法批评对批评主体意识的认同,对独特性的强调,对文采、文风的选择。这样的认同,这样的强调,这样的选择,势必促进每一位批评家以自己独特的文采与文风,以自己个性化的视角,以阅读经验和创作体验,正确揭示书法作品的内涵,把握一个时期书法创作的规律,公正评价当代书法家真实的创作能力和可能的历史地位。
“我”的出现,是书法批评的进步。
其实,“我们”是不喜欢“我”的。曾几时何,我们一直相信群体——即“我们”对“我”的高抬化教,在集体意志凌驾于个人意志的历史背景中,“我”是渺小的,如一滴水、一粒尘、一阵风,毫无意义。因此,我们一度看到的艺术评论和书法批评文章,无不是板着面孔,耍“八股腔”
,讲虚伪话。这种写作,常常以代言人自居,惯于讲“主旋律” 、“正确导向” ,貌似高屋建瓴,实则虚张声势。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没有真正意义的书法批评。学理缺失,思想匮乏,每日对着“主旋律”的靶子,求“稳”求“官”求“利”
,人云亦云,何谈书法批评的理性色彩,何谈作品分析的艺术深度?本来的书法批评需要葆有社会良知,可是,在一些人看来,批评的“话语权”是明哲保身的方式,对令人焦虑和痛苦的现象视而不见,可以安全、自得地做着“歌德派”
。求“利”者看似简单,他们受广告评论的影响,一心只为稻粱谋,坦然成为书法家与书法市场的媒介和桥梁。然而,时代在前进,我们对如此信誉不佳的批评不能容忍,于是,改变书法批评的文化方向,改善书法批评的质量,便成为书法界有识之士的诉求。所以,我们应对书法批评持一种审慎的态度,努力对其背后的权力关系和历史背景有所了解,不仅有能力面对历史问题,也有勇气面对现实问题。
今天的书法批评呈现了多元化的格局,值得思考的是,价值判断的理性趋势和思维方式的自由度,并没有被全面接受。习惯在鸟笼中生活的批评家,怎么会喜欢天空;愿意翱翔的雄鹰,会用生命抗争鸟笼中的岁月。既然我们拥有了开放的时代,一些人还是留恋往昔的日子,他们觉得那样的批评方式更具有权威性。
“我”想达到的目的,是强化书法批评的文化力度。第一,改变立场,改正文风。以美学的目光审视书法,以客观、科学的立场研究书法,以个体生命的情怀感悟书法,洞察书法现象背后的意识形态网络和权力运作,以及当代书法作品的力量和书法家迷失的程度。第二,当代书法需要多大的自信?此起彼伏的与古人一争高下的呓语,是雄心,还是盲从?是书法家个人的梦想,还是当代书坛的集体无意识?第三,书法与世界究竟是什么关系?那些急迫向西方输出书法的人居心何在,难道书法的生命和价值,必须与西方接轨?第四,当汉字书写逐步淡出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我们如何理解书法的实用功能降低,审美意义提高?
我对上世纪八十年代非常留恋,固然是青年时代使然,但,更重要的是,我在那一时期接受了自由主义思想——自然是没有非议的选择。八十年代中期,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作家法朗士所说的一句话风靡中国——我所评论的就是我。这句看似简单明了的语言,暗含了一个开放时代的思想。我们不需要禁锢,我们喜欢飞翔,我们愿意以自己的方式思考,我——是重要的。“我所评论的就是我”指陈了文学批评主体的复归,是文学批评解放的前奏曲。二十年过后,当书法审美日渐重要的年代,法朗士的这句话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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