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文的起因,是我在
消除线性描述和逻辑关联,却要达到“更为本质的关联性”。这在艺术史的写作中可能吗?如果像让•凯奇把米粒随意撒在五线谱上来作曲那样,完全偶然地去选择艺术家,会不会为艺术史写作提出重大启示呢?艺术和史学的区别在于:史学有一个必须去面对的客体,而且以“求真”作为学科的立身之本。不去面对客体,不去求真,就不必称之为历史写作。历史学之所以要发展出一整套严谨的学术规范和技能,不仅是为了使自己区别于科学和艺术,更重要的是,这些方法使历史学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客观和中立的立场,时刻警惕意识形态或各种利益对历史写作的渗透。在中国现当代史上,利益和意识形态的压迫和渗透使历史写作成为一个重灾区,这是毋庸置疑的。
年轻策展人要开拓新的策展思路无疑是好事。在某种程度上,我非常赞同卢迎华在策展中寻找更多地运用创造性的方法,以获得更宽阔的视野。只是,创造性的思路必须有完整的理论阐述来支撑实践。把历史写作减缩成是对必然性的追寻,把偶然当作历史的写作法,显然太过草率和简单。“偶然”确是一个有趣的概念,特别是当它用对了地方时。当我们做一个和特定历史有关的展览时,把展览的内容结构变成偶然的组合,无疑是对历史这个客体的否定。
历史有没有一个客体?它是不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大英百科全书》说:“历史一词在使用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含义:第一,指构成人类往事的事件和行动;第二,指对此种往事的记述及其研究模式。前者是实际发生的事情,后者是对发生的事件进行的研究和描述。”正因为我们只能通过历史的写作才能看到历史,所以历史写作的求真态度才显得异常重要。不尊重历史的事实,认为谎言重复一百次就是真理,和法西斯的态度就没有区别。历史写作,不仅需要“对史料竭泽而渔的收集和严格精详的考订”,也需要“排除主观因素,不将自己民族的、政治的、个人爱好的偏向掺杂进去,他必须尽可能地客观、中立,不偏不倚”(彭刚《什么是历史》)。
提出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在于,艺术圈里有些人认为艺术史并没有客观标准,真正的标准是“金钱+江湖关系+媒体炒作”。因为事实并不存在,事实所构成的历史也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描述,而描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一思想在我看来正是造成当下学术腐败的原因之一。
我在《85新潮》展览的序言中说过:“随着时间和文化的转换,对一个历史时期的判断也会发生变异,历史永远在涂涂改改。因此,一个‘维持原判’的回顾展一定不是一个好的展览,而胡乱地‘重新解读’历史也不会具有创造性。历史的写作尽管只能是主观的,但它必须通过时间所展开的维度,在更宽广的范围内去发现更完整的描述,以使对历史的观察获得更为整体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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