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天在琉璃厂古玩店溜达,“不识货”的“雅”贼沈某在三家店盗窃了三个砚台,因为不知道砚台价值,沈某均以200-300元的价格卖给了路人。因涉嫌盗窃罪,西城检察院已将沈某公诉至西城法院。
2014年1月10日中午12点多,沈某假装闲逛走进一古玩店,头戴鸭舌帽,身穿羽绒服,乘着店员不注意,拿起柜台上的一方砚台,夹在腋下就走出了店门。身为文盲的沈某根本不知道被盗砚台的价值,转手就在北京站广场将砚台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名路人。
第一天的顺利得手让沈某得了甜头,1月11日、1月12日连续两天中午又用同样的方式在琉璃厂两家古玩店盗窃了2个砚台。
还在暗暗得意的沈某不知道,通过店内的监控录像,民警已经掌握了沈某的体貌特征和盗窃习惯,1月19日蹲守民警传唤沈某,在事实面前,沈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沈某将自己三次盗窃砚台的行为向民警做了交代,民警还发现他身上有苹果手机一部,沈某供认,这部手机也是他从一家古玩店偷来的。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沈某盗窃的砚台价值不菲,可惜沈某不识货,均以二三百元的价格销赃给了路人。
沈某年近六十,是一个惯犯,从20岁开始就因盗窃入狱,40年间曾经14次因盗窃入狱服刑或者劳动教养。
目前,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由西城检察院提起公诉。(文: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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