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赏家”朋友称用艺术品换了房屋
将自家的别墅借给朋友住,谁知朋友一住六年,不仅装修了花园还买了家具,俨然业主模样。无奈之下,业主将朋友诉至法院,“鉴赏家”朋友竟说已经用艺术品换了该房子。即使在法院判决其返还房屋后,仍旧以各种理由赖住了3年。南沙区法院采取了强制腾空搬迁行动,将房屋归还产权人。
2008年,罗某和“鉴赏家”何某因业务关系认识,2009年,罗某将自家别墅借给何某居住,这一住,何某就再也没搬走,还对房屋前后花园进行装修,并购买了家具、电器。
2011年,罗某将何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别墅。他称,他多次催收房屋,何某却一直住着不走。何某则称,罗某提出其别墅是收藏艺术品的好地方,双方于是商量“用艺术品交换该房屋”,之后罗某陆续将他的艺术品拿回家收藏。但是法院查明,何某在2010年出具《保证书》时,已将以艺术品交换房屋方式变更为用现金购买房屋,但之后何某并未实际向罗某支付转让款。法院一审判决何某交还房屋,该案二审维持原判。(文:魏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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