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麟庐手书的遗嘱。
历经一年多的审理,一波三折的画家许麟庐遗产案,今日在北京二中院宣判。画家许麟庐的三子许化夷起诉母亲王龄文,要求分割父亲遗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麟庐生前所立遗嘱有效,应按照遗嘱中所称,实行遗嘱继承。其所有遗产由其遗孀继承,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宣判之后,原告之一、作为孙辈的许睿表示,将提出上诉。
1936年,许麟庐与王龄文女士结为夫妻,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两人共同走过了75载恩爱岁月。育有8个子女,除长女许美、三女许嫦已经去世外,长子许化杰、二子许化儒、三子许化夷、四子许化迟、二女许丽、四女许娥均健在。2012年7月,95岁高龄的王龄文女士突然接到儿子许化夷委托律师发来的一封《律师函》,声称要求分割许麟庐先生留下的字画等遗产。随后,许化夷果然将母亲及两位兄长起诉到法院。2012年,案件在北京市丰台法院曾经开庭审理。但由于案件标的额较高,于2013年1月移送至二中院。
本案中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许麟庐生前所立遗嘱是否真实有效。这份遗嘱是用毛笔所书,内容是:“我许麟庐百年以后,我的一切文物、字画及所有财产归我夫人王龄文所有。”王龄文女士回忆称,此遗嘱是2010年9月2日,94岁的许麟庐亲笔写下的。
但是,许麟庐的部分子女对遗嘱的真伪有质疑。法院启动鉴定程序,原被告双方均提交大量许麟庐的书画作品作为检材。但是,法院找到的多家鉴定机构均表示,根据现有检材,无法对遗嘱真实性做出鉴定。
另一个重要证据是一幅许麟庐在遗嘱前的数码照片。在原告方看来,遗嘱贴在墙上,本身就不正常,因此对这张照片的真实性表示质疑。对照片的真假,鉴定机构给出了结论。鉴定意见认为,该照片没有修改过的痕迹。
法院据此认定,照片上遗嘱的文字表述与证据相同,可以证明许麟庐知晓这份遗嘱,并同意在遗嘱前合影。同时,该遗嘱各项要件均符合自书遗嘱的要求,应认定为合法有效。故此,判决许麟庐的遗产由其遗孀全部继承。(文: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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