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艺网10月17日讯】国家文物局16日在京通报一批典型文物违法案件。该局督查司司长刘铭威坦言,当前文物违法案件总体处于高发期,且绝大多数为法人违法案件。
他透露,仅今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即接报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违法建设等案件81起,破坏文物本体案件3起,其中绝大多数为法人违法案件。国家文物局逐一对今年以来的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分析研究,确定了一批违法事实清晰、案件性质恶劣、查处难度大的法人违法案件,对其进行了重点督办。
16日首先通报了5起地方政府严格执法、措施到位,案件得到有效处置,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或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典型案件。按照发案时间顺序分别是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武报恩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案、吉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本愿寺旧址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案、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城隍庙遭擅自迁移拆除案、北京市西城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宁寺塔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案、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洋溪桥遭故意损毁案。
其中,影响比较大的在报恩寺保护范围违规建设一案,系典型的县级政府法人违法且严重失职案件。平武县政府未经审判擅自决定建设高80米25层的项目,远超“建筑层数不得高于5层,檐口高度不得高于17米”的控制地带保护要求。国家文物局对案件进行了实地督察。四川省政府已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经国家文物局同意。绵阳市纪委已向平武县派驻调查组,调查队有关领导问责处理事项。绵阳市文物局已依法对工程建设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同时,刘铭威还通报了3起地方政府尚在进行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件,即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徐州韩桥煤矿旧址遭故意损毁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阿尔山车站遭故意损毁案、河南省博爱—洛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擅自施工破坏古文化遗址案。
其中,江苏徐州的韩桥煤矿旧址曾被评为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十大发现,2011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徐州矿务集团韩桥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今年2月,贾汪区委、区政府与徐矿集团签署协议,未经审批擅自决定在旧址所在区域建设“夏桥工业广场”,土地由徐矿集团拆除成净地后交区政府收储。4月至5月,韩桥实业有限公司实施该地块建筑物拆除工程,拒不服从省、市文物部门停工要求,擅自拆除了7处文物建筑,致使文物本体严重破坏。刘铭威表示,此案是一起非常恶劣的政府与企业法人共同违法案件,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涉嫌触犯《刑法》,损失难以挽回。
他说,今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领域狠下功夫,通过卫星遥感和舆情监测主动获取案件线索,通过实施古城保护专项督察集中治理拆古建新、拆真建假、火灾多发现象,通过督办典型违法案件来揭示问题、树立规范,目前来看取得了初步的效果。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执法督察力度,明确文物违法案件办理规范,商有关方面出台文物犯罪案件司法解释。
刘铭威强调,社会转型期是文物保护的关键时期,要拒绝片面追求GDP指标的短视行为。法人违法现象之所以层出不穷,一方面缘于当地文物部门监督当地政府行为有难度,另一方面很多县级文保单位可能平均不到2人,连保护工作都难以全面开展,更遑论进行执法工作。此外,由于机构的不健全,导致有些地方把文物执法职能转托给其他部门,诸如城管执法等,这就造成一个问题,即城管执法多在城市进行,而文物点多散布在乡村、田野、沙漠等偏远之地。同时也有文物执法的技术问题,从违法的认定上需要有专业知识,才能有统一的执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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