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交所是一个新生事物,从它诞生走到今天经历了很多的坎坷,既有这个文化市场、艺术市场生态不牢固的原因,也有我们自身的创新能力不足的原因,还有国家在政策制定上面的一些原因。所以跌跌撞撞文交所走到今天,有必要来盘点整理一下我们的思路。
所以我今天想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重新认识文交所:文交所是中国独创的新生事物,为什么它会在中国发生?它会起到什么作用?随着文化经济的发展,结合我自己的思考,我认为它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有朋友和我说今天的文交所就像当年的互联网,很多人对它的重要性、将发挥的历史作用认识不清,我非常认同这种说法。文交所它并没有定性是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去努力完善这个概念,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文交所的形态未必就是未来文交所的形态。
为什么说文交所的作用重大呢?我们要从历史、社会、经济发展的诸多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首先我要说人类的发展是有轨迹和逻辑的。从现在来看,它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农业经济阶段,我们又把它称之为自然经济阶段。人类为了能够吃饱,获得生存的权利,不断地通过在地表上获取食物来满足自己。由于过去的生产力落后、科技不发达,所以人类的这一阶段走了漫长的几千年,到今天,人类的农业经济阶段已基本告一段落。
随着蒸汽机的发明和股份制的诞生,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两大突破,人类开始经历了工业经济。工业经济是满足人对物质的使用和占有的经济,是发展生产力的经济,所以人类在科学与金融的帮助下开始向自然发起了一系列挑战,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今天我们能看到的这些城市化、工业化,这一系列的东西已经极大的满足了人对物质的占有和使用,所以工业经济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和积累财富,这是它的本质。当人类能吃饱、能用好并且手上拥有大量的财富以后,人类的满足是需要不断的增加的,所以这个时候自然就进入了文化经济时代,文化经济时代是满足人的心灵的。文化经济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消费经济。当生产力发展以后,实际上人类很多供求是过剩的,是需要促进消费的。像今天彩电、冰箱、钢铁、电全都是产能过剩,只有通过文化经济可以提升它的价值,可以把人类更深层次的消费需求诱导出来,所以文化经济责任重大,这是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轨迹看。
从另外一条线上看,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不断的寻求财富、发现财富和用财富来满足人类的过程。从中国近三十年的发展史就能发现我们货币的发行量是远高于我们的财富的增长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数据告诉我们,每增长1%GDP发行的人民币是94倍,老百姓手中的钱是大大的多余现实中的物质财富。根据货币银行学的原理,当可供商品和货币之间产生巨大差异的时候就会形成通货膨胀。但人类很聪明,总会找到新的商品、新的财富来和货币对价。当物质财富不足时,就会寻找虚拟财富与精神财富。股市的兴起,实际上是把不是老百姓可以消费的企业股权通过证券化把他变成了老百姓可以投资的品种,与货币做了对价,回收了大量的货币,让老百姓觉得手上的货币是有用的;到把福利房改成了商品房又启动了一个大的市场,房地产成为了家庭财富的标志,所以老百姓又把大量的资金投进去,国家又回收了货币,这两个东西都是新的商品。还有就是当下流行的比特币、Q币,是典型的虚拟财富。
所以现在来看,下一步第三个吸金池一定是文化。文化是历史积淀的财富,是隐藏在民间的财富,是老百姓能接受的财富。当消费需求到达一定水平以后,文化一定会成为下一个吸金池,所以从大势上来讲对我们是非常有利的。现在我们文交所的责任是如何使文化成为新的财富标志,这是我们文交所的使命。文化有价值,但是它不会自然成为财富的标志,要成为财富标志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而现有的艺术品市场、文化市场都不具备,整个市场不符合一般市场的市场原理。无论是真假、产权、定价都不符合,所以文交所就是要在这么一个大环境下,创造一个封闭的信用体系、产权认定体系和定价体系,这就是文交所可能给这个社会转型带来的贡献。所以,文交所必须在自己的功能设计上、路径选择上,在这么一个转折时期做出明确的回答。因为文化价值要转化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文交所的终极使命是让文化成为可以资产证券化的一个品种。
资产证券化是文化和金融和证券的嫁接,那么前提就是资产产权要清晰、真假没有问题、可以明确定价并有一定的流通量。怎么才能让文化做到这些?这里面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文交所要做相应的工作。比如从艺术品上来讲,保真数据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比如说,我们的交易制度设计,如何能给文化定价?因为文化的定价权是由它的公开性、密集性、重复性和真实性决定的。如果我们能创造一种交易模式,能让艺术品的某个品种相对的集中,能够在公开平台上产生聚集效应、重复性交易、真实性交易并且形成一定的交易量,我们就能够获取大量的交易数据,就可以向社会、向银行证明文交所取得了在某个方面的定价权。也只有创造了一定的交易量才能使文化的投资属性得以体现,那么文化的资产证券化就是一个方向性突破。
第二个方向就是文化如何和产业对接,来帮助我们产业转型和提高它的附加值。所以就必然要在一个公开的平台上,让文化资源和科技、金融对接。这个时候,文交所作为一个政府认可的第四方平台,它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因为文化是量大、面广、品种多,但单个标的小,所以科技和金融需要在一个特定的平台上去和文化对接。
当参与方多了以后就需要一个来维护秩序的人。文交所是开场子的,没有直接利益在里面,所以它有可能把各方利益和交易结构进行一个整合。所以这种第四方平台恰恰是一个产业向纵深发展的标志,就是它的角色细化了、各司其职、产业变的有层次。文化是人类离不开的食粮,是下一个等待开发的财富!所以文化财富定权、定质、定价的第四方平台——文交所,其作用和意义是无人可以取代的。
我们知道文化是软实力,但软实力后面是软财富。财富是由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组成,所以软财富的后面一定是一个文化的价值体系。文化价值体系的形成是依靠大数据,而大数据的产生必须在公开平台。中国目前的文化交易数据只有文交所是一个公开的数据采集平台,所以文交所就应该承担起这个历史责任。我们要用我们的制度设计、信用体系建设证明给社会看,让大家认可文交所。而一旦文交所的这种模式确立,它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产业转型、对增加老百姓的投资渠道,尤其是使这个社会增加新的财富和货币对价,它起到的历史作用是不可取代的。
我自己个人十分坚定的认为,随着文化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需要增加,老百姓对文化需求的增加,对投资渠道需求的增加,文交所的作用将日益显现而且不可取,所以曙光在前头。我希望同仁们要坚定信心、要练好内功、要稳住阵脚,大家团结在一起,创造对社会有价值的一种新的交易平台。让文化要素向我们聚集,一定要记住凭什么别人要来,你能给别人提供什么。
我们是交易制度的创造者,我们是交易环境的创造者,我们是交易信用的创造者,我们是大数据的提供者,我们是政府推动文化资源市场化的一个工具。只有做到自己对这个有充分的、清醒的认识,并且在交易所的自身建设方面下工夫,才能承担这个历史的重任。所以大家既要有信心,但更要是动脑筋,要创造新东西,唯有创新才是文交所发展的唯一出路,唯有团结才能体现我们的力量。
所以我再三告诫大家,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大家要更紧密的团结在一起,来共同迎接明天的太阳。
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是艺术与金融的对接,这是现在市场反映比较集中,也是市场需求比较大的一个方向,也是我们工作面临的一个难点、热点。我们有责任尽快在这方面进行突破,证明给社会看艺术品和金融是可以对接的。在山东潍坊,他们在原有的生态下面,通过画廊组织、行业自律产生了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银行已经可以对艺术品进行抵押,但这个推广是有一定难度的。
国际雍和版权交易中心现在所做的艺术家公盘,实际上是在做一件示范性的事情。他们从艺术家的选择到保真数据库的建立,到经纪代理制度的确立,到通过用一定的模式去进行市场询价,再到艺术家整体上市去寻求定价,从信息披露机制的建立到社会监督机制,再到资产包的转板与退出,到可交易的艺术品的金融对接,他们都做了一系列的制度性安排。我觉得这种尝试、这种方向是代表文交所的一种价值体现的方向。如果按着这条路可以走通,艺术与金融就可以打通,因为艺术与金融打通的前提条件是艺术品的真假问题解决了,第二它的估值问题解决了,第三它有一定的流动量。如果这三个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银行没有理由不接受,银行希望抵押物多元。但是我们的责任是要证明这个东西的价值,并且有一定的流动性,价值是可信的。
艺术与金融第二条通道就是文化众筹,我始终认为众筹是在互联网条件下打通艺术与金融的利器,可以把投资和需求进行一个很好的整合,又符合文化产业的项目制产业特性,可以把个人的爱好和投资、把生产和消费进行很好的整合。
但我又很担心众筹这种新生事物,在我们现有的信用环境下,很容易被一些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因为在整个社会缺乏信用的环境下很容易形成诈骗。如何使众筹能在一个规范的平台上开展,具体说就是如何让众筹和交易所结合?过去我提出的电商加文交所的模式,在这方面我希望广大的文交所的同仁们可以进行一些探讨和尝试。
再一个就是现在文交所这么多,力量都不足。其实大家不要去求全、求广,而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人才的特点、资源的特点、市场的特点,在单个品种上突破。在艺术品份额化这块,天津文交所带了一个头,但现在香港那几家文交所应该说做的还是相对的稳健,规模也比较大。在内地南京文交所抓住一个小品种——邮票,已经做深做透了,所以专、精、特是各地文交所在未来发展中要注意的一个方向。大家既要分工协作,一起在某个品种上形成一个联动,把市场做大,但是每一个交易所又应该有自己的特点。
我个人认为,下一个阶段可能文交所会进行一次洗牌、一次整合。同时并存这么多文交所对整个行业发展不是好的事情,而是坏事。可能会有区域的联合、有全国的整合,会形成交易所集团,这个可能在不久的将来都会变成现实。而这种整合对增加各自的信用度、各自的能力、对创新都是有利的,我是鼓励这种创新和整合的。(本文由作者在全国文化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第三届年会上的书面发言稿整理而成)
责任编辑: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