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怒批一些书协“官气”太重,人民网19日公布一份“部分‘官员’主席名单”显示,目前有12个省份的16名官员仍在该省书法协会兼任领导职务。19日,名单中多位被点名官员向南都回应在书协兼职的情况。广东官员陈春盛称自己是先进书协后任官员,书协确有些“不好的风气”赞成整顿,如上级部门有要求随时可辞职;海南省书协一位秘书长则公开回应:海南省被点名的两位官员任职程序合法,未接到组织部门通知前暂不会辞去书协职务。(1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在各地领导干部纷纷从书协退出的当下,面对媒体整理出来的仍在书协兼职的名单,部分官员仍然能够如此坦然相对,也许能够说明他们不是滥竽充数之辈,不属于王岐山书记批评的“有的领导干部楷书没写好,直接奔行草,还敢裱了送人”的那一类。
不过,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当中,只是规定各级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并没有规定有真才实学就可以兼任,也就是说,禁止领导干部在书法协会兼职的规定和书法水平无关。
换言之,应该退出书协领导职务的官员,既包括名不符实者,也包括名符其实者。说实话,就算是先当官后进入书协的官员,其中一些人的书法水平也确实不低,甚至可以和名家相媲美。但这不能成为他们兼职的理由。国家规定领导干部禁止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其目的是为了让领导干部做好本职工作,实现政社分开,避免可能产生的腐败,这一初衷决定了两个身份不能重合。
当然,《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也有例外条款,规定了“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按照所在社团的章程履行规定程序后,再到相应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如果有人确实属于这一情况,组织部门应该及时做出说明,并告诉大家“特殊情况”是什么,有没有继续兼职的必要,以消除公众的疑问。
从广东、海南官员异口同声表示自己是否退出要看上级部门要求来看,人家兼职可能确实履行了组织程序。但按照常理,“特殊情况”不应该太多,并且应该逐渐取消。即使一些官员当年兼职符合程序,现在也有重新审批的必要。不管以前的专业水平有多高,一旦当了官,就应该辞去相应的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这应该成为一条官场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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