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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作应当“中化”
2017-01-14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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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书法教育格局大体上分为两大系统:一是美院系统,将西方当代美术思潮作为标杆,倾向于把中国书法变成一种现代美术的书写。于是,西方有行为艺术,就搞书法行为艺术;西方有拼贴艺术,就搞书法拼贴艺术;西方有观念艺术,就搞书法观念艺术,基本上是西方时髦的现代艺术和后现代艺术的一种中国变种。二是师范院校系统,师范院校主要培养未来的中小学老师,所以强调“三笔书”,要求将钢笔、粉笔、毛笔字写好。这使其不太强调和西方现代、后现代文化接轨,而重视掌握传统技法。但是这一倾向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实用目的很强,单纯强调掌握传统技法,把字写好。

书法应当强调书法的文化性——既不能把书法美术化,也不能把书法传统技巧化,而是要把书法放在广阔的文化背景下,强调书法的文化精神和文化身份。“文化书法”主要目的是跟美术书法划清界限,也和那些民间书法、日常书法区别开来。“文化书法”的观念,意在找回曾经失落的文化精神,并致力于弘扬优雅正气的经典书风。张扬的“文化书法”,就是要追求温润的人格内涵、恢宏的意义表达、美妙的诗意呈现与广博的人间关怀,以空灵、高迈、宏大、温馨构筑人类的精神生态。“文化书法”强调书法回归艺术本意——明心见性、道不远人、依仁游艺、立己达人,以诊治现代性艺术的精神疾患。

 “文化书法”的当代意义在于,尽可能正确处理书法与文化的关系,在充分继承书法文化传统的同时有所创新。强调创新不是所谓的标新立异、追新逐“后”,而是对文化的担当和传承。尽可能在书写中融入个体对文化的理解,在书写中表征出强烈的个体人格精神。书法成为人性修为的一种文化蕴涵,应达到传统文化修养、个性人格精神和艺术形式的中和统一。之所以提出“文化书法”,是因为书法在中国文化重新崛起的新世纪,已经超越了技法层面的有限意义,而具有了中国文化形象的象征意义。当代书家不应只满足于技术性的创新或拓展,而应该使自己“学者化”。书法不仅仅是技术,它更是一种“道”。只有具备了超越天地人的思想境界,才可能成为真正具有文化精神的书法家。

我坚持认为,书法应该以精英文化审美趣味为底蕴,书法在形态上应该是要求走向经典,它的内容最好写经史子集,不要去写一些乱七八糟的甚至是一些非汉字书法类的东西,它的功能是提升民族的文化品位,是生态文化精神对书法文化生态的净化。文化书法的价值取向是规避书法拜金主义和文化自卑主义。这意味着,提升书法的文化品位,张扬书法艺术的文化意识,不能把传统变成文本,而要变成一种精神。在教学理念上,我坚持书法是一种学术文化,应有哲学思想贯穿其中才能达到艺术创新。正唯此,书法作为中国思想中精微的部分,才能够承载21世纪的独特中国文化精神。文化是书法的本体依据,书法是文化的审美呈现。

书法应当前进,而不应当走回头路。然而未来的书法作品究竟是什么样子,这是任何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都无法确指的。但是人们非常自信和肯定地指出,未来一切优秀的书法创作必定是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在新的审美意趣指导下进行的。西化论最终在书法界是没有市场的,虽然有人标新立异乃至著书立说,但是其华丽的外表最终无法掩饰其空洞的内涵,因而不能解释中国书法的昨天和今天,更不能创建美好的未来。书法创新不排除从外来文明中吸取有益营养,盲目排外是画地为牢的迂腐行为。书法艺术应当尽量从东西方文化中吸收养分,借以提高书法新作的艺术素质,丰富书法艺术的审美构成。但是这一吸收的前提是消化,而不是生吞活剥。中国书法是伟大中华母亲孕育出的璀璨结晶,不能西化,也没有必要西化,唯应当中化。书法创新要确保清醒的民族意识和鲜明的民族特色。

要使中国书法屹立于世界艺术之林,我们应当意识到,越是富有民族性的艺术,也就越能在人类文化宝库中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责任编辑: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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