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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廉颇蔺相如列传》惹争议
2017-01-14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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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颇蔺相如列传卷(局部) 32.5×1822.4cm 1098年 黄庭坚

2013812日《东方早报》发表了曹大民《黄庭坚草书〈廉颇蔺相如传〉质疑》一文。作者认为“此卷传为黄庭坚草书《廉颇蔺相如传》,其中明显突出的失笔错谬和丑俗之书几达200字,占全部字数的七分之一强”,并从六个方面(文字错谬;草法误失;笔势乖谬;用笔线质特点迥异于黄书;用笔轻佻浮滑,结体低俗丑陋;印章疑伪,钤印位置和排列诡异反常)举例论证,提出质疑。

《黄庭坚书法全集》主编黄君在接受《美术文化周刊》采访时称,这篇署名“曹大民”的文章,派头虽然不小,但从行文可知,作者是一位并不懂得草书精义,尤其不理解黄庭坚草书的人。“所以仅以一己偏见,无端指摘山谷老人这一草书绝作的所谓‘错谬败笔’,这样的文章,多是想哗众取宠,招人眼目,所以不值得太与之计较。”

对于黄庭坚草书,由黄君主编、江西美术出版社出版的《黄庭坚书法全集》第五册《黄庭坚书法评传》中有专章进行论述。黄君在书中写道:“山谷老人草书在中国书法史上具有重要影响,而其晚年多长卷巨构,此卷长达1822.4厘米,不但是其传世作品中最长的一件,也是宋以前名家书画中,迄今所见最长的作品。”他认为黄庭坚《廉颇蔺相如列传》作于绍圣五年,根据是:“山谷虽然自少年即喜草书,但元祐中期以前未臻佳妙,常常以意为之,故有俗气。此后六七年间他绝少作草书,直到绍圣初于黄龙山参禅而顿悟草书笔法,绍圣二年又在黔州得见怀素《自叙帖》名迹等,由此草书艺术出现质的飞跃。绍圣三年五月自跋《草书秋浦歌》卷后之兴奋自得,当是其草书出现飞跃时的自然流露。今观此卷与《秋浦歌》卷,无论结字和笔意都略相仿佛,故可以推断两卷书写时间应比较接近,大抵此卷应在《秋浦歌》卷略后(今系在绍圣五年)。”黄君还指出黄庭坚草书《廉颇蔺相如列传》文字与通行本《史记·列传》文字有诸多出入,估计山谷老人另有所本,或当时是凭记忆所书。其释文收录在《黄庭坚书法全集》第五册《作品考析》中,读者可与其他版本互参。

819日《东方早报》又刊章汝奭《若没人质疑〈廉颇蔺相如传〉,那才该遗憾》一文,称“草书《廉颇蔺相如传》毫无味道,不是筋骨内含的东西,本身就没有笔力,它的确很多点画全都不到位”。还认为:“没有这篇文章,我会感到很遗憾。因为终究会有懂的人,假如台北有学者说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这件书法是假的东西,而在大陆它被奉若神明,毫无质疑的声音,这不丢人吗?我们的鉴定就这么没水平吗?质疑文章最后说,这幅作品连米芾所说的‘伪好物’都够不上,这句话也是对的。”

关于名家书画作品的真伪优劣有纷争,是好事,但可惜的是,常常有质疑却无回应,最终不了了之。有的学者面对质疑却避学术问题而趋人身攻击,这种态度非但于学术问题无解,而且悖离学术批评的宗旨,亦难免令人失望。近年随着博物馆、美术馆的进一步开放,方便了公众直面书画作品,加之书画鉴藏类书籍的普及对公众鉴赏水平的不断提升,关于书画作品的真伪优劣,公众也会有自己的看法。事实上,关于书画作品的鉴定,的确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从业经验,非几十年功夫而不能有所收获。

如今,关于黄庭坚草书《廉颇蔺相如列传》的质疑之声已起,我们诚切希望能有各方意见涌现,回应质疑,辨别真伪。(文:梁 毅)

责任编辑: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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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惹争议 曹大民 草法误失 黄君在 黄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