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南京工艺美术师杨文龙发现,一本书画篆刻名家名作展作品集中,有4幅画是他早年的作品,可落款却变成了曾经的公司领导许炯。不但如此,杨文龙还认为,许炯出版的个人书画篆刻作品集里,也有15幅画是他的作品。他找到对方讨要说法,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画作到底出自谁之手,一时难以分辨。法官想了个主意,让双方带上笔墨纸砚,到法庭上现场绘画。
我的画怎么被领导冒用?
今年50多岁的杨文龙早年曾是某工艺美术研究所的设计师。不久前,杨文龙偶然发现一本书画篆刻作品集内有4幅画很眼熟,“我仔细一看,那些画就是我前些年创作的。”可奇怪的是,这些画的落款都变成了主编画册的许炯。杨文龙称,他在许炯出版的个人作品集中,发现自己的15幅作品被冒用。
许炯曾是杨文龙以前单位的领导,现已退休。 从1995年到2013年7月份,杨文龙给单位交了数十幅画,其中大部分是山水和人物画。杨文龙认为,被许炯冒用的画,都是他作为工作任务交到公司的原创画。“我交给你画,你发给我工资了,这些画就是公司资产,公司可以拿这些画去拍卖,也可以拿去出版画册卖钱都没问题。”杨文龙说,“可不管怎么使用这些画,画的作者不能随便改。”
维权
要求登报道歉并赔偿50万
不久前,杨文龙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后,一纸诉状将许炯告到了南京市中院。
杨文龙称,就在这场官司即将开庭时,他的学生又发现一本刊物上刊登了自己的两幅画,署名依然是许炯。“有一幅画是早年我们单位好几个同事一起,到三峡写真时,我创作的一幅作品。”杨文龙称,这幅画也被许炯改了署名。
“虽然我不是什么名家,但自己的画被别人这么冒用,总得有个说法吧?”杨文龙称,至今在网络上,许炯还把法院查封的那幅画公开售卖,定价高达10万元。杨文龙称,待法官查明真相后,一旦认定许炯冒用了他的画,他就要求对方在报纸上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他损失50万元。
法官出招
开庭时
“你们在法庭上画”
在当天的法庭上,双方都坚持称画是自己所作,一时很难分辨。断案法官想了奇招,“下次开庭时,当事双方带着画纸和绘画需要的笔墨等工具,到法庭来,我们现场从有争议的15幅画中,根据情况,临时抽取有争议的画,你们在法庭上画。”审判长称,画完后,法庭会请第三方专家前来鉴定,然后再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由合议庭合议后,决定谁是这些画的真正作者。
同时,为了防止任何一方不到庭绘画,审判长特别提醒双方,谁不到庭,造成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再次开庭
原告法庭上作画
被告依旧未现身
昨天上午,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按照上次休庭前的要求,双方当天需在法庭现场作画。开庭前,杨文龙到了法庭,而许炯并未现身,不过他的代理律师到庭了。他称,许炯因身体不舒服,无法到法庭当场绘画。
开庭后,合议庭决定双方在法庭上先画法院封存的《雨后峡江》这幅山水画。一张大桌子当即被法院工作人员抬到了法庭中央,杨文龙拿出准备的画纸和笔墨,开始了现场创作。大约1小时10分钟后,绘画完成。后来,法庭当场将他画完的画封存,等待下一步鉴定。
昨日绘画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再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
“我有创作原始稿”
近日,南京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杨文龙为了举证许炯个人作品集以及公开出版画册中15幅画是他自己所作,出示了创作这些画的写生稿。
“这15幅画,都是我作为工作任务交给单位的,由当时的单位领导许炯或办公室的人到我家去取的,上个月我还按时交了画。”说完后,杨文龙出示了许炯或公司取走画后,给他写了收条的小本子。当天许炯并未到庭,他的委托律师认为杨文龙出示的小本子上的收条有伪造的嫌疑。
后来,杨文龙表示,“我不但有创作原始稿,而且在等待开庭时,我还把部分画重新画了一遍。”说着,杨文龙当庭展示了几幅他重新画出来的作品。
被告
“我画画时有人在场”
面对杨文龙拿出的创作原始稿,许炯方面也不甘示弱,请来一位证人,证实被法院查封的那幅山水画,是自己创作的。
前来作证的是一位艺术品收藏家,他证实自己看到许炯完成了那幅画的最后部分。不过,证人强调,自己只是看到许炯对画作最后的处理,并未看到他从头到尾完成这幅画的创作。
当天开庭时,许炯未到庭,只是委托律师出庭,现代快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他。对杨文龙在法庭上拿出的15幅画的创作初稿,许炯称跟他的画完全不同。”他称,自己画画很多年了,不可能采取冒用别人的画,也不需要冒用别人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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