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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该补助艺术吗?--关于艺术补助的争论与审思
2017-01-15 来源:艺术国际 作者: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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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政府是否应该补助艺术是长久以来争论的议题。虽然历史告诉我们,艺术曾受到过梅迪奇(Medici)家族的王公贵族、奥地利的帝王们、英国的国会议员们以及法国共和政体的津贴补助。但是,政府应该津贴补助艺术吗?支持者认为艺术以非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效益,需要政府的保护与支持。反对者认为政府介入艺术会防碍艺术的自由表达,成为宣传国家意识形态与认同的工具。

近年来,随着全球性的财政紧缩,艺术的补助日益缩减,自筹财源成为博物馆、美术馆等艺术机构的一大挑战。虽然博物馆莫不希望政府能够投入更多的资源与补助,让博物馆有足够的经费去呈现高品质的展览与教育活动,但文化政策的制定不仅需要受到大众的监督,也与政策制定者对艺术的认识密切相关。因此,本文提出“政府应该补助艺术吗?”这一问题,从史学的角度入手,从权利与不平等的议题切入,对西方艺术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关于政府补助艺术的观点进行分析,检视正反两方面的争论,反思艺术与博物馆的社会价值与责任,以此思考艺术补助政策机制应如何形成。

赞成政府补助艺术的主张

一、艺术的外部效益成为艺术获取补助的理由

在西方,一些经济学家对于政府补助艺术的见解,往往以市场供需为判断,由此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我们知道,当一个市场能够有效运作时,是不需要政府干预的,也无需宏观调控或紧缩,我们接受市场的结果。那么,为什么艺术就该例外呢?为什么艺术不能象其他商品那样任由市场机制来决定呢?这是因为艺术的市场运作并非总是富有成效,产生的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现象成为支持政府介入艺术的理由。如经济学家詹姆斯·海布伦(James Heilbrun)和查尔斯·盖瑞(Charles M.Gray)提出造成市场失灵的主要因素是垄断、来自外部的因素、公共财、降低成本行业与缺乏资讯。并以此检视这些因素是否出现在艺术文化领域之中。还有一些经济学家从艺术的外部效益或集体效益问题入手,认为艺术的外部效益成为艺术获取补助的理由,但同时也引发了反对者的争论。

关于外部效益(externalities benefits),我们以教育为例来说明什么是外部效益。我们知道,教育为受教育者制造个人效益,也提供外部效益给整个社会。外部效益是每个受教育的成员给其他社会分子的利益。由于全体消费的外部效益让社会成员普遍受益,它也可被称为“集体效益”。对于教育外部效益的分析和描述,对于艺术也同样适用。

虽然艺术跟教育都能提供提供个人效益给消费者,这些效益是人们在欣赏现场艺术表演、参观博物馆和画廊或接触其他艺术品,所得到的乐趣与教化。这些乐趣和教化被归类为外部或集体效益(collective benefits)。下列外部效益是一些经济学者的论点:

1、艺术是留给下一代的遗产

著名的经济学家鲍莫尔(W.J.Baumol)和鲍恩(W.G.Bowen)认为,保存艺术与文化作为留给下一代的遗产合乎集体效益。这个主张不仅适用于书籍、建筑遗迹,以及博物馆艺术品的保存,也适用在技艺、品位与传统维护方面要求精益求精的表演艺术。以博物馆为例,博物馆通过研究与典藏确保过去与现在的文化艺术可以继续留存,经由展示与教育,让子孙认识人类丰富的文化遗产,从而建立自己的身份认同。

然而海布伦(Heilbrun)和盖瑞(Gray)同时也提到:“文化遗产的主张固然强而有力,但并非没有条件限制:如果没有政府的津贴补助,私营部分对艺术文化的强烈兴趣,足以确保文化遗产的维护保存吗?换言之,我们可以同意传授文化传统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外部效益,却又认为“遗产”的边际价值很低,不足以成为津贴补助的政党理由。”

2、艺术有助于提升国家声誉

有些人为受到国际认可的本国艺术家和表演者感到自豪,这些艺术家的崇高声望,因而造成某种程度的集体效益。此外,艺术有助于国家“柔性权利”的展现,从而建立国家声誉。

此一论点,也招致了社会学家的挑战。就像艾伦·皮寇克(Peacock)所言:“倘若民族声誉值得支持,我们怎么晓得到底哪种行销手法比较有效率,是津贴补助艺术,还是赞助有才华的运动团队到国外巡回表演?”哈格则坚决否定美国的精致艺术,博物馆对建立或维系民族认同有任何贡献,反而是没有获得补助的运动、电视与摇滚演唱会,有助于美国分享与社会凝聚力的发展。

3、艺术有助于提升地方经济的效益或都市再生

艺术活动可以为地方经济的生产者提供外溢效益。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博物馆等文化机构的存在,有助于发展地方经济或促进都市再生。艺术可以吸引外地的消费者,他们除购买当地的表演或博物馆门票外,也会在当地的商店、餐厅与旅馆消费,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甚至可以增加就业机会。最知名的案例如西班牙毕尔巴鄂古根海姆博物馆,该博物馆的建立促成衰落的城市区域再生,亦成功的塑造新的区域风格与形象,成为以艺术促进都市再生的重要案例。

该论点虽然正确,但也有专家认为地方的经济效益不是让中央政府付款的理由。如内泽(Netzer)认为:“因为中央政府没有理由只针对单一城市给予艺术津贴补助,以便吸引游客或新公私设立。而不为其他城市这么做。从国家整体的观点而言,艺术唯有在吸引国外游客或新公私的情况下,才算提供经济刺激。即便从地方的立场,我们必须谨记除津贴补助艺术外,还有其他更有刺激地方经济的途径。”

4、艺术对通才教育的贡献

博物馆的主要功能就是教育。美国博物馆协会认为:博物馆是收集、保存最能有效地说明自然现象及人类生活的资料,并使之用于增进人们的知识和启蒙教育的机关。如胡伯·格林希尔(E.Hooper-Greenhill)认为教育是博物馆存在的理由,肯定博物馆的教育功能。无论是正式或非正式的教育,博物馆皆提供公众教育服务的利益与贡献。鲍莫尔与包温也认为:假使一般人都承认通识教育让社会间接受惠,艺术也必定是如此。因为它们是通识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于大家普遍了解教育集体效益的重要性,因此这会是个强有力的主张。

5、艺术有助于参与者的社会提升

关于艺术有助于参与者的社会提升方面,海布伦和盖瑞认为:“参与艺术可以磨练我们的鉴赏力,或让我们接触到同辈中最高与最佳的成就,令我们成为更好的人。如果情况如此,那就是一种外部效益,因为大众仅透过参与艺术来寻求个人的满足。倘若那个人的行为举动在过程中有所改进,对他人来说也是好事,对参与者来说就是外部的。”

但也有学者认为没有科学证据支持艺术有助于个人品格或行为的说法。聆听贝多芬的音乐或研究毕加索的绘画,无论这类经验多么令人愉快,事实上并没有什么提升影响力。

6、艺术鼓励艺术创新

艺术创新亦是政府补助博物馆的理由。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一大来源,并可以申请专利保护。那么艺术领域的创新呢?海布伦和盖瑞认为:“然而在艺术领域,创新却无法享有专利权,诸如画作、乐曲、或是编舞等特定艺术作品,会受到著作保护权。但对特定作品的创新原则——像新的绘画技术或新舞风——著作权并不能提供任何保护,而无法提供这类保护则可能是社会无效率的表现。艺术实验创作不仅花钱,也很容易失败。当它失败时,试图这么做的艺术家或非营利团体必须承担所有成本(而且在商业方面也不能抵税)。但当它成功时,发明的人并不能阻止其他人免费使用这种新技术。这类情况越来越多,就会阻碍想要改革艺术的人,结果他们的实验创作便远低于社会期待的数量。”从创新的角度来看,这也是市场失灵形成艺术津贴补助的理由。

二、艺术的特殊性是艺术补助的另一个理由

艺术具有公共财与殊价财的特征

从以上论述可知,艺术具有的外部效益足以说明艺术存在的理由,也是政府公共津贴补助的理由。那么现在要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决定艺术外部效益的实际价值。若是这些外部效益存在,就具备经济学者所谓“公共财”(public good)特性。

按照经济学家的解释,“公共财”具有两个特征:首先它隶属联合消费,也就是一个人在消费它时,不会损耗其他人享用的剩余数量。第二,通常公共财并不会排外,一旦有这样的财货存在,就没有办法阻止某人从中获益,即便那个人拒绝为此付费。由于无法强迫任何人为消费它而支付特定费用,就不能像普通财在市场上标价求售,来为公共财筹措资金。它们反倒必须透过公共部门得到报酬,因而称为“公共财”。

根据“公共财”的特征,来自艺术的外部效益显然具有公共财的外部效益:它们属于联合消费,但并不排外。艺术所具有的这种特殊性质使它具备了普通愉悦身心的事物,如宗教、美酒所不具备的价值。另外,来自市场和私人对艺术的支持不够充分、不够理想,没有达到社会收益最大化,以至于需要政府插手将艺术作为福利提供给国民。

艺术不仅具有公共财的特征,也具有“殊价财”(merit goods)的特性。根据经济学家马斯格雷夫(Musgrave)的解释,“殊价财” 是指社会判定大家想要的商品,并提供超过消费者愿以市场价格购买的数量。索罗斯比与威瑟斯(Throsbyand Withers)认为,根据他们研究国家政客的公开宣言:“有关殊价财的考虑,或许是政府介入艺术最重要的单一解释。艺术被视为好东西,或更精确的说,是一种特别好的东西,因此政客们愿意支持艺术,即便他们晓得这所导致的活动数量,会超出任消费者自行选择下的需求。”

“殊价财”的另一种解释,就是它所描绘的商品和服务层次,具有某种“固有的价值”或“本质性的优点”,让它们不同于一般的消费者商品。内泽就是以这种立场,来撰写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NEA)在全美以较大范围津贴补助现代舞蹈的政策:“基本上那个决定是种一般性的殊价财假设,多接触一点现代舞是件好事”。循此同一脉络,他认为津贴补助大都会歌剧院,“必定以一种明确的殊价财主张为基础:大都会歌剧院是好东西,唯有靠大量的公共津贴补助才能永续存在”。同理,内泽的观点也可推至艺术文化与博物馆,须透过补助降低殊价财的价格,以提升消费的数量,或是鼓励民众参与。

艺术作为成本递减产业

1996年,鲍莫尔和鲍恩在其合著的《表演的艺术:经济学的两难》中提出表演艺术成本病(costdisease)的理论,该理论指的是表演艺术随着经济增长、社会成员个人收入增长,却无法象其它商品和服务一样提高工作效率,因而面临成本攀升的财务压力。海布伦和盖瑞指出博物馆为成本递减产业(decreasingcost Industry)。成本递减产业指生产的平均单位成本,会不断随着市场产出需求而下降。在此,举例以说明博物馆的成本递减原则。假设某一博物馆每日固定成本花费为一万美元,当参观人数为十人时,博物馆花费于每人的平均成本为一千美元。但若是参观者人数增加为一千人时,博物馆花费于每人的平均成本即降低为十美元。因此,随着更多参观者进入博物馆,其对公众开放的基本成本就可以分散到更多的参观者身上,博物馆应尽可能开放让大多数人可以入馆,这即是博物馆成本递减原则所在。

在经济学上,通常把博物馆的一些固定开支如水电费、清洁费、安全保卫费等称之为边际成本。在门票定价策略上,为了平衡收益,博物馆必须收取相当于平均成本的价格,但这个价格必高于边际成本,也势必会造成参观人数的减少。但是如果定价低于边际成本,博物馆就会面临着亏损。因此,经济学家指出:博物馆依边际成本订出的价有不足额的现象,但不足额的部分则由年度公共津贴补助支付,这样可以弥补博物馆的损失。因此,博物馆作为成本递减产业也是政府补助艺术的理由。

反对政府补助艺术的主张

“补助”本身就蕴含着不平等的权利作风,因为任何干预都让民众没有办法明智的选择。因此,反对补助着忧心国家机器透过补助政策介入艺术的发展,将导致艺术丧失自主性,成为宣传国家意识形态与认同的工具。因为透过补助,政府有权利决定何种是“好”的艺术与展览,博物馆也可能因为主政者的品味而独厚某些类型的展览。到底何种艺术才是“艺术”?何种艺术才是“好”的艺术?补助政策似乎凸显了此项议题的矛盾性。例如美国参议院赫尔姆斯(Jesse Helms)对抗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NEA)就是一知名的案例。1989年,由NEA资助的艺术家麦博索尔普在《完美时刻》(The Perfect Moment)展览中展出有与同性恋有关的作品。展览组织者是宾西法尼亚大学当代艺术学院,获得了3万美元的NEA补助,计划在费城、芝加哥、华盛顿等城市巡回展出。该展览触怒了参议员赫尔姆斯,导致参议院投票表决制止NEA支持“淫秽或粗鄙”的作品。该事件突显出艺术自由与权利掌握之间的角力问题,也是公众、国会审美与艺术界的专业审美标准冲突的结果。

此外,补助政策亦常牵涉到公平议题。到底是津贴补助是富人付费帮助穷人,或是反之亦然?现行的收入分配如何影响接触艺术的机会?是否收入的不公令穷人无法完全接触艺术与文化,以致成为公共津贴补助的理由?正是基于权利与公平的争论,并非所有的社会学家或经济学家都赞成政府补助艺术。在反对公共津贴补贴艺术的诉求中,最激烈的要算社会哲学家欧内斯特·凡·登·哈格(Ernest van den Haag)及政治科学家艾德华·班菲尔德。我们可以从以下论述中看到他们的立场与观点。

一、哈格的立场

哈格在《政府应该补助艺术吗》一文中从三方面表明反对政府补助艺术的立场:

一、没有好的社会政治理由,让政府强迫纳税人津贴补助政府筛选出来的艺术。哈格否认美国的高阶艺术对建立或维系民族认同有任何贡献。美术馆的藏品跟我们的民族生命没有关系,它们对我们国家的凝聚力或认同并没有贡献。

二、这么做就是强迫所有阶层津贴补助中产阶级。他以歌剧为案例,主张津贴补助嘉惠中产与较高阶层的观众,而这些钱则来自一般的纳税者。

三、这么做反倒是伤害,而非帮助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创作。哈格认为就真正的艺术创作来说,政府的津贴补助其实是弊多于利。他认为政府无法分辨艺术的好坏,因而会一视同仁的分配津贴补助。但如果以一视同仁的方式来分配款项,就会吸引冒充的艺术家,大笔的政府预算会浪费在制作假货。更糟糕的是,当津贴补助建造假艺术的世界之际,真正的艺术家更难成功。

由此可以看出,哈格反对艺术的相关外部效益,可以成为公共补贴的理由。对于哈格的主张,海布伦和葛雷认为:“哈格不仅对经济学者所说大部分集体效益案例视而不见,还利用他选择讨论的案例,建构出极其狭隘的主张。”

二、班菲尔德的主张

班菲尔德对于公共津贴补助艺术的反对意见发表于《民主缪斯》(The Democratic Muse)。这本书涵盖美学、政治史、政治理论和经济学,但仅限和视觉艺术有关的政策。他的看法在某些方面与哈格类似。他强调完全竞争市场能产生最理想的资源分配,也认同在理论上,外部事物会造成市场失灵的可能性,但却不愿将其视为津贴补助的理由,因为他认为经济学者并未表明外部事物具有足够的价值,政治力比起经济力更能干预艺术的自由。[14]

班菲尔德跟哈格相同,没有看到艺术的特殊性,不明白为什么美术馆不将门票价格提高,同时也不理会保持低价门票的成本递减主张,也就是利用津贴补助支付不足额的部分。他知道较高的价格让穷人更难参与,但他认为这应该透过收入重新分配来解决,而不是调降某些商品的价格。虽然他的结论并未讨论什么观念,但这个推论意味他并不把艺术视为殊价财。

结语

补助是文化艺术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艺术对社会整体带来的外部效益。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为下一代保存文化遗产,以及源自艺术创新的集体效益。艺术的特殊性也是另一个津贴补助的理由。也有一些社会学家从权利与公平的角度,反对政府补助艺术。这些争论对于时下我国迅速发展的当代艺术以及博物馆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

在当下,随着我国政府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当代艺术和博物馆等非营利机构都被纳入到文化创意产业的领域,文化产业政策有取代文化艺术政策的趋势。在这样的情况下,更有必要讨论国家艺术支持的规范性、政策性与合法性。如何让政府对艺术的补助更有效率与效益,健全补助机制,是文化政策制定者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希望本文透过“艺术补助”的议题,为我国政府资助艺术、规范艺术活动的政策制定寻求理论依据与参照。(文/马琳)

责任编辑: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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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争论 政府 应该 补助艺术 艺术补助 审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