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艺网3月19日讯】2013年,国内艺术品网络拍卖可谓风生水起,不仅艺术圈内各机构纷纷试行网络拍卖,淘宝、国美、苏宁等大型电商也争相加入艺术品网拍的市场争夺战。而今,这股电商拍卖热潮尚未降温,另一种新的在线拍卖方式又迅速吸引了大家的眼球——微信拍卖。微信拍卖以其参与门槛低、方便快捷等优点在朋友圈日渐流行,但与此同时,这种拍卖方式过度依托小圈子的特质也难免让人存疑。谁在参与微信拍卖?对于竞买者来说,微信拍卖是否会有顾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微信拍卖悄然兴起
微信无疑是近两年最火的用户平台之一,随着微信被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藏家和艺术机构开始在微信上晒自己的珍藏。而所谓微信拍卖即通过微信公共平台,由拍卖方将拍品的信息和图片等上传到公共平台及朋友圈里,关注公众号者可以通过回复竞价。
今年初,号称国内首家微信艺术品拍卖平台“周周拍”正式上线,目前,该平台已经连续举办了5期微信拍卖。该平台负责人高松表示,国外的物联网技术应用使藏家可以直接用电话和网络来参与竞拍,这启发了其在微信平台上开设艺术品拍卖。“微信面对的是一个广大的用户群,而且用户间互相看不见,对单个用户而言,这是私密的,他可以放心地回复个人信息。”高松介绍。无独有偶,不久前,上海泓盛拍卖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监胡湖也在微信中新建了一个当代艺术拍卖群“阿特姐夫日夜场”,在一周内卖掉了近50件作品,成交均价为3000元左右,成交率达100℅。
有资料显示,微信拍卖的方式其实早在去年3月就已出现,《城市画报》微信拍卖平台率先启动;同年4月,山东一酒行老板开始在微信拍卖进口葡萄酒。如今,艺术圈公开的微信平台主要有“周周拍”“蔷薇拍卖”“艺麦微拍群”“阿特姐夫微信拍卖”等,这些平台皆依托了一定的线下资源并利用了线上推广的传播经验。
据了解,微信拍卖主要集中于小圈子,竞价者可以在公共平台上留言,写清竞拍人、联系方式及所出价格、拍品序号;有的拍卖平台在预展期间可议价成交,或者可以直接给拍卖师留言或打电话,主办方也会为竞拍者留下咨询方式。从目前的资料来看,上拍的作品主要有三大特点:无底价、小名家、较另类。无底价起拍基本是从100元走起,小名家作品集中于年轻、无名气艺术家部分,而另类拍品即非常规意义的收藏品,注重的是收藏者的体验和参与感。而对于在线艺术品交易来说,作品真伪无疑是竞拍者最为担心的问题。为此,有些拍卖平台为了确保作品的可靠性,主推合作艺术家的作品,大大减少了广泛征集带来的风险和成本。
宣传意义大于经济意义
微信拍卖的出现将为艺术圈带来多大影响?对此,不少业内人士均认为,微信拍卖仅是“小圈子游戏”,难以成就“大气候”。“微信拍卖作为一种新的尝试对于存货颇丰的私人藏家来说可能更有效,因为其个人品牌和实力在圈子中已形成了类似自媒体的口碑;然而拍品质量和能吸引到的参与者实力均有限,不会对艺术品拍卖市场产生实质影响。”一位资深市场分析人士评论称。
艺术经济学家马健分析认为,与传统拍卖相比,微信拍卖最大的特点是可以随时随地参与,不仅突破了传统拍卖的地域限制,拓展了艺术品市场的交易半径,而且大大节省了买卖双方和拍卖组织者的交易费用。然而,微信拍卖的诸般隐忧亦不容忽视,实体拍卖存在的问题,微信拍卖免不了,甚至还会产生新的问题,比如有些微信拍卖从预展到落拍要三四天时间,而除了平台工作人员,谁也无法知道竞价的整个过程,这种过于私密的特性,有可能导致不透明操作的发生。“如果微信拍卖发展顺利的话,可以成为传统拍卖中电话委托参拍的有益补充,也就是通过微信参与现场实时竞价。而就目前情况而言,微信拍卖只是刚刚起步。也许在传统拍卖的基础上加入微信拍卖这一新元素,这两者的结合将成为缓解传统拍卖问题的新发现。”马健表示。
“现在的微信拍卖是工作量非常大,但效率比较低的一种尝试,可能见效快,也能在关注度上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把它视作一个商业模式就大错特错了。”“阿特姐夫微信拍卖”的发起人胡湖认为,长远来看,没有任何一款社交类的产品可以垄断整个市场并且永远热门下去,微信的热度尤其是朋友圈的热度是暂时的,对行业内的影响也只是暂时的。他认为,虽然现在越来越多艺术圈的人用微信来做很多主动性的推广,但大部分是没有什么技巧和艺术含量的,大大降低了通过微信平台获取高质量艺术信息的期待。
“微信拍卖更多的是客户交流的平台,是为实体拍卖而服务。其操作规则不如实体拍卖规范,更多的是宣传平台和包装的渠道。”江苏凤凰画廊负责人吴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凤凰画廊也准备开设微信拍卖平台。他认为,微信拍卖只是作为传统拍卖形式的一种补充,更适合小额的当代艺术品。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微拍平台领导者的影响力在微信拍卖中也颇为重要,能直接提升买卖双方之间的信任度,甚至降低“拍而不买”发生的概率;组织人员的平台背景所附带的信用指数同样能够拉动参与者的热情,如春节期间红极一时的“微信红包群”效应,群主的朋友圈往往决定了红包的活跃度。
业界呼吁规范网拍
微信为艺术家、拍卖行以及画廊等艺术机构提供了一个宣传、交易的便捷平台,尽管对于中低价艺术品交易来说,微信是一个不错的工具,但它却无法提供一个正规、完善的艺术品交易环境。比如,在微信上也很难展现出一件作品的高精度图片,一旦信息出错,又被很多人转发,后果将难以想象。除此之外,微信很难提供完整的服务,也很难对交易数据进行跟踪和积累。所以,不少业内人士均认为,就微信产品本身的设计和使用而言,没办法完成正式的艺术品交易,微信O2O支付功能也不适合作为一个严肃正规的艺术品交易平台来使用。
而微信拍卖的流行也再次引发圈内对于规范网络拍卖的关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在提案中呼吁:在市场规则不统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现状下,应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网络拍卖相关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他认为,目前网络拍卖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首先,市场规则不统一,导致市场存在不公平竞争。同是网络拍卖活动,拍卖企业组织网络拍卖活动受《合同法》、《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调整,而网络拍卖活动却不需要遵守。其二,主体不明确。主体上的模糊,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消费者认为参加拍卖活动是有《拍卖法》的法律保障的,同时消费者在参加网络拍卖过程中,权益得不到保护。第三,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由于《拍卖法》1996年正式颁布,《拍卖管理办法》2005年出台,时间都较早,只对拍卖活动各个环节做了规定,并未考虑到网络在拍卖中的应用。网络拍卖相关的法律法规呈现滞后、缺失的现状,不利于规范网络拍卖的发展。
责任编辑: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