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文革被抄走手稿遭拍卖
后人要追回物权,周吉宜上诉维权后败诉
【吾艺网6月25日讯】6月22日,“嘉德拍卖周作人手稿”一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宣判,原告之一、周作人之孙周吉宜,被告中国嘉德公司法律代表出席宣判会。庭审结果并非出人意料,法庭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亦由原告承担。对此,周吉宜表示,法院的判决只是“官样文章”,自己将继续上诉。
拍品:两年前以184万高价拍出
2012年,一份由周作人撰写、鲁迅批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珍罕手稿亮相嘉德春拍,引起各界人士广泛关注。周作人之孙周吉宜等闻讯立即与拍卖行交涉,称该手稿为“文革期间周家被抄走之物”,物权归周家后人所有,希望拍卖行立即撤拍并物归原主。嘉德方面则表示,“根据对方目前提供的情况,不足以使我们做出撤拍的决定”。
《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是1918年7月周作人在北京大学发表的一篇著名演讲,后全文刊载于《新青年》第5卷第1号。2012年5月12日,在嘉德春拍“唐弢藏珍专场”,该手稿以184万的高价成功易主。为了解决手稿的物权纷争,周家后人只好将嘉德告上了法庭。
法院:买卖已完成,告拍卖公司不成立
经过两年漫长的博弈,东城区法院于22日颁布了审判结果:“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原物。现原告、被告均认可诉争的手稿已经拍卖,被告已不占有该诉争手稿,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诉争手稿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对于原告要求确认涉案手稿的所有权等相关权益属于原告的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本院亦不予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认定被告嘉德公司的拍卖行为无效,侵犯了原告对涉案手稿享有的物权的请求,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应当另行解决。”
周吉宜表示,法院的判决只是“官样文章”,这三项请求原本是为了立案,和法院协商议定的。而本案立案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司法渠道获取手稿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可是,对于委托人的相关信息,以及追加唐弢后人为被告这两项请求,法院最后都没有予以回应。”为了得到“一个合理的结果”,周吉宜还将向高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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