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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文物流失亟须清理“病灶”
2017-01-16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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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文物流失亟须清理“病灶”

——从肉身佛像引热议说起

 

一尊肉身佛像在匈牙利展出,本计划展出至5月份,近日出借方突然要求撤展,盖因此像疑为中国福建被盗的文物“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像。随后有消息披露,其为荷兰私人收藏家1996年通过“合法途径”购得。在各方纷纷热议、有关方面也介入调查之际,最新报道称,肉身坐佛荷兰持有者的发言人向媒体声明佛像确实来源于中国,文物部门则初步确认它就是20年前福建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像”,并将启动追讨程序。

文物流失,让人痛心;文物追讨,义不容辞。在社会舆论的关注之下,事情进展有序,让人振奋。然而,限于当前有些国家并未签署相关国际公约,如荷兰于1996年签署了《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但其议会并没有批准公约。另外,虽然肉身佛像非法流出的可能性极大,但在时间上此公约对荷兰也未必适用。因此,追讨的过程可能还有诸多技术上的难题需要解决。

流失文物现身海外,引起国内的关注和讨论,早已不是新鲜事。比如,2000年佳士得拍卖圆明园被掠盗的青铜兽首,就曾引起了建立和完善流失文物回归机制的讨论。但其背后的市场链条,可能更值得追问。从盗墓、盗捞、盗窃到文物流入黑市乃至“洗白”了堂而皇之地在国外展出,长期都是国人之痛。一边是古已有之、杜而不绝的文物被盗;一边是《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方面保护文物、防止外流、打击盗贩、堵塞源头的制度配套,这就形成一种十分吊诡的现象:大量非法出土的文物不在国家管控的范围内而进入私藏领域,隐没于缺乏保护手段的民间乃至法外的灰色和黑色地带,继而因缺乏流通渠道,一再寻求兑现并流失于国外,成为无辜的“流浪儿”。

打击非法盗贩,是保护文物的有效途径。“肉身佛像”被盗,其案件侦破、责任追究必不可少。倘若此次追讨获落实并成功,那自然是极好的。但是,流失或正在流失的文物那么多,个别的成功并不能替代制度的健全。盗贩有罪,文物无辜。当此类文物纷纷以国内失踪、国外现身的方式浮出水面,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在国家体制里的考古、发掘之外出土的文物何止万千,在法律严厉约束下,它们缺乏一种既不违背法律又符合监管程序的“亮相”渠道,恰恰可能是造成文物外流的重要原因。在《谁在拍卖中国》一书中,资深调查记者吴树专门就此采访过很多专家。有的专家就建议,是否可以在《文物保护法》之外,制定《文物流通法》,让掩藏于民间的文物浮出水面,借助公开、合法、透明的渠道,阻止文物外流,同时也使保护能有效抵达。

在我看来,此举看似与法律意义上的保护、与打击文物盗贩相龃龉,却是一种基于文物保护现状的权宜之举、现实之举。其落实,肯定还需要文物保护各个环节更加严密、科学的设计,尤其法律上要严格界定以免纵容盗贩文物。不过,在打击盗贩、堵塞源头等配套之下,盘点家产、疏通脉络确实是应有之义。至少,它让我们明确了一点,我们要保护的文物在哪里。它们不应在我们的法律或国际公约鞭长莫及的国外,或者隐没于民间、法外的灰色乃至黑色地带。文物回归或能弥补情感的遗憾,却难以杜绝持续流失的伤痛。最好的情况,我们当然希望不必冒着风险行权宜之计,但既然现状如此,无奈之举或许也有它的可行之处。文物要回归、要追讨,遏制其从“漂泊”民间到“流浪”海外的“病灶”蔓延,尤其任重道远、时不我待。(文:关戈)

责任编辑: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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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文物流失 荷兰 肉身佛像 病灶 六全祖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