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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美俊:先要有画再说派
2017-01-15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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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首届上海书法节,我因论文获奖有幸受邀参加。在作主题发言时,我建议上海书协周志高主席将“打造海派书法”的提法换成“打造上海书法”。我赞成中国书协实施的“书法之乡”“书法之城”项目,即便以后上海要打造“书法之都”也没有意见。但“打造海派书法”的提法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甚至带来负面效应。因为,现在国内的“画派”遍地都是,尤其是那些带地方行政特色,国、油、版、雕甚至剪纸都包括在内的“画派”。而有的“打造”行为,不过是一些好事者以文化建设之名,拿政府拨款以个人宣传为目的假公济私,与绝大部分画家及普通民众根本没有关系。无论画派、书派,都有严格的学理依据和历史规定性,不是开个成立大会、办几个展览、发几篇文章就能打造成功的。   

某一画展开幕,我前去捧场并与几位师友共进晚餐。席间谈到成都某新画派又横空出世了,某报专版推介文章说,成都滋养了张大千的艺术,因为张大千曾居住于此。大家立刻就笑起来了,又来一拨?张大千也曾在重庆、上海、北京、敦煌、台北等地居住过,而且在日本留学并在巴西、美国定居过,如果这些地方都要打造画派,都可以借用张大千的大名。苦命的张大千,即便你不同意,也无法反对啊!

“画派”,顾名思义,先要有画,才有派。某些画家群之所以成派,多是后来研究者的归纳,如明代的“浙派”。如今不少画派,连“画”都还没有就开始“派”了,先有了“派”或“派头”,自然所有的作品都“卓然成派”。这一招,实在是高!既然敢称“派”,没点水平怎可在江湖上混?您尽管放心地抢购他们的作品,说不定多年以后就是《清明上河图》了。其实,有画也未必能成派,画派往往有代表人物,有相对统一的画风、师承及时代特点,而且时间相对短暂,一旦代表人物出走或离世,该画派也就告一段落了,如法国的“野兽派”。风格杂乱、画种繁多的地方美术,也能称派?我在《今人对画派的误解》一文中曾说,曾经有地域特色的地方画派在“地球村”年代已经不现实了,今人对画派的误解主要有三:将繁荣地方美术等同于打造画派、将画派等同于画会、将打造画派理解为文化期货投资。

国内美术界往往喜欢一阵风。比如,多年前遍地都是创意园、美术馆,很快就没下文了,有的则变成了地产项目。前些年曾流行打造银河画院、宇宙书画院之类,如今这些不明觉厉的“画派”,如果用私人财力随便怎么打造都无所谓,最怕的是动用行政力量使用纳税人的钱去打造,那些官家画派在自由竞争的艺术圈估计无人能敌。近年来,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渐少,这是实行市场经济后多年改革的成果,而政府对文化事务特别是“画派”之类的干预也应谨慎,有失行内公平不说,也未必能繁荣文艺,甚至被一些人利用来中饱私囊。而且政府出资打造的“画派”,成果怎样也难以检验。画派不是地产项目,竣工后安监、质监、消防等可以逐项检查。难道,仅凭册封了多少位画家、办了多少个画展、出了多少本书就算合格?(作者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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