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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鉴定:博物馆专家如何担当社会责任
2017-01-15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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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文物鉴定乱象不断,缺乏权威、专业的力量加以引导、改善,一方面是为利益牵扯的专家们不太合规地为亟待验明正身的社会文物出具“个人意见”,乃至砸了“招牌”,优质而丰富的国有人才资源库之于海量的社会文物鉴定,究竟应如何发挥作用?

218日,上海藏家刘益谦携《功甫帖》在京举办媒体见面会,并在会上通过各种高科技手段现场鉴定《功甫帖》,以证明其为真迹,并向社会公开了高倍放大镜观察下的鉴定影像。一时间,业内再次将视线聚焦《功甫帖》。除了这件藏品本身的真假之外,博物馆专家在社会文物鉴定中应扮演怎样的角色,学术研究与市场规则的界限何在,以及是否应成立权威鉴定机构来解决文物鉴定、尤其是古代书画鉴定的困局等话题更是引发了热议。

苏轼《功甫帖》上书“苏轼谨奉别功甫奉议”,两行九字,纵27.9厘米,横9.5厘米,是苏轼写给好友郭祥正(功甫)的临别便签。后来《功甫帖》流失海外多年,流传至今已经有900多年。

20139月,刘益谦从苏富比以5000万元人民币竞拍得来苏东坡的《功甫帖》,几经辗转通过上海自贸区艺术品保税的方式回流上海。1221日,上海《新民晚报》刊文称,上海博物馆的3位研究员认为,刘益谦买到的《功甫帖》是“双钩廓填”的清代伪本,其相关的研究成果随后发表在了《中国文物报》上。刘益谦此次北上举办新闻发布会,便是为了证明《功甫帖》为自然书写而非“双钩廓填”。

学术行为与市场行为的界限

111日,上海博物馆3位研究员在《新民晚报》刊发的研究报告《〈功甫帖〉一点补遗》一文中称,《功甫帖》为假的理由主要包括此帖为侧锋入笔,不是苏轼笔法;此为从拓本摹来;石花、斑点、圭角、棱角状,以及牵丝、飞白、散毫、枯笔等运笔与笔触,均属石刻拓本中非人工自然书写而产生痕迹;清初藏家翁方纲的题跋对不上;徐邦达没有见过此帖;此帖为“双钩廓填”;用笔偶成锯齿状等。

博物馆的专家们讨论一件文物的真伪问题属于学术探讨的范畴,为何引发了如此大的反响?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涛撰文表示:“学术研究出于公益目的可以不避对错,而鼓励争论;而市场上却会涉及各方利益,鉴定工作更需谨慎细致。”他说。

相较于鉴定结果,业内人士的类似意见更为关注的是博物馆介入市场鉴定时的具体做法。“公立博物馆专家为保持学术品质,不为利益方背书,不介入市场鉴定”这也是业内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对此,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说:“文物的鉴定经常会有争议,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用公正、科学的态度、语言来进行研究、表述。商家有商家的理念,学者要有学者的理念,二者是从不同的社会角度谈问题。”

博物馆专家究竟能不能对市场上的文物进行鉴定,博物馆界也有相关规定。

《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规定:对博物馆专业人员应鼓励他们把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分享给专业同行与普通公众。但是书面鉴定书或估价(鉴别)凭证不应予以提供,并且只有经其他博物馆或法律、政府、公共主管当局之请求,方可提供有关物品货币价值的意见。为了避免任何受贿嫌疑,一博物馆专业人员不应向一位公众人士推荐任何特定的商人、拍卖商或其他人。

国家文物局曾于2006年根据《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出台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管理规定》,其中也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文物局许可,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不得以本会委员身份执行文物鉴定任务,不得在文物拍卖企业任职,不得以本会委员名义开具鉴定证书。与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无关的个人行为,须自行承担责任。

鉴定乱象需要专业力量的引导

事实上,国内文物艺术品市场恢复20多年来,涌出了大量的文物古董珍玩,良莠不齐,各类文物鉴定人员“自告奋勇”,多如牛毛,水平能力更参差不齐。一些文化界人士认为,国有文博机构拥有专业知识丰富扎实的专家的文物研究专家,若能将自己所学奉献给社会,将有利于改善社会上假货横行的鉴定乱象。

《功甫帖》事件后,艺术评论家顾村言曾撰文指出,国有文博机构是纳税人供养的机构,所以要有所担当,应该“理直气壮”地发声。

有专家认为,造成目前文物艺术品市场真假混乱的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权威鉴定机构。我国最权威的鉴定机构是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但该委员会重点承担的是对国有博物馆的藏品进行鉴定分类、评估级别,不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国有各文博机构也多有不得以官方身份从事民间鉴定的规定。然而随着文物古玩市场的活跃,社会上对于鉴定的需求越来越大。在人才稀缺的情况下,文博专业人员势必成为社会鉴定力量的重要补充。

国家博物馆副馆长陈履生表示,“由《功甫帖》所牵涉的中国书画鉴定的全局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积极面对,从宏观上解决中国书画鉴定的主流话语问题。其重中之重是建立一个国家权威的中国书画鉴定体系,培养专业的鉴定人才,用科技创新打开鉴定中的技术瓶颈,而非任凭社会力量和娱乐的方式左右中国古代书画真伪的鉴定,或者仅停留在上世纪的鉴定结果之上”。

分清“义”“利”是关键

毋庸讳言,文博专家们经常会被利益所牵扯,有些专家甚至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鉴定十分随意,违背了起码的道德和良知,在一定程度上也扰乱了市场。近几年出现的“汉代玉凳”、假“金缕玉衣”、“冀宝斋”藏品等事件中,都有着所谓博物馆专家的影子,为文博专家和文博机构的声誉蒙上了阴影。一方面是文物鉴定乱象缺乏权威、专业的力量加以引导、改善,一方面是为利益牵扯的专家们不太合规地为亟待验明正身的社会文物出具“个人意见”,乃至砸了“招牌”,优质而丰富的国有人才资源库之于海量的社会文物鉴定,是否就无所裨益了呢?

甘肃省博物馆馆长俄军认为,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机构,有义务为公众提供无偿的服务,包括文物鉴定。“目前我们的做法是开设固定的文物鉴定站,由3名以上的省鉴定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为有需要的民众提供鉴定服务并出具证书,收取一些低廉的费用。”他说。

季涛认为,应当充分发挥国家文博机构的文物鉴定力量为社会服务,但又要防止在没有管理和监督的情况下“做私活”的乱象。可以将研究鉴定工作对馆内和对馆外分开进行,将文博专家职责划分,区别管理,各负其责。政府应该许可有条件的文博机构注册成立文物鉴定评估事务所,既可以为政府行政、司法机构提供必要的服务,也可以接待各类企业及民间个人的鉴定需求,并可以合理取费。除了专门组建对外服务的鉴定事务所,原则上,国有文博机构的工作人员就不应该再去为民间做鉴定服务。专家们学术研究探讨某件馆藏文物的真伪,应该发表在适当的专业学术期刊上。

“文博专家对民间提供鉴定服务,除了要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鉴定水平,更重要的是要坚守职业道德操守,不能被利益驱动而失去原则,从而损害自己和博物馆的公信力和专业形象。在职业操守方面,文博机构的专家应该成为社会上鉴定同行中的表率。”季涛说。(文:翟群)

责任编辑: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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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刘益谦 季涛 文物鉴定 社会责任 博物馆专家 如何担当